《民法典》对劳动合同与劳动用工管理的影响(大连,8月27-28日) 辽宁

mand04 2021-8-19 188

《民法典》对劳动合同与劳动用工管理的影响(大连,8月27-28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w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大连,2021年8月27-28日;北京,2022年1月7-8日
【培训地点】大连、北京
【培训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劳动关系管理员、绩效主管、薪酬主管、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大纲】
《民法典》对劳动合同与劳动用工管理解析:
1、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是否有劳动合同的专门规定?
2、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是什么关系?民法典对劳动用工有哪些保障?
3、民法典是否可以调整劳动关系或者解决劳动争议?
4、民法典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制度有哪些具体规定?
5、民法典下劳动者提供虚假入职信息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6、《民法典》实施后用人单位可否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普通劳动者?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7、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前可以做背景调查吗?单位做背景调查是否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
8、《民法典》实施后,企业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
9、民法典中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该备案多久才能撤销?
10、《民法典》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有哪些规定?
11、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有隐私权吗?民法典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12、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13、劳动者因公负伤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劳动者个人财产吗?民法典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14、劳动者的工亡赔偿金、抚恤金是否应平均分配给全部亲属?由工亡员工配偶一人代全部亲属领取工亡赔偿金、抚恤金是否可以?如何规避此类代领法律风险?
15、劳动者在工作时致人损害,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民法典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16、工作中因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劳动者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民法典和劳动法律法规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17、什么是职场性骚扰?《民法典》为什么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防止和处置单位内部性骚扰事件的义务?
18、职场性骚扰事件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哪些合理措施及程序,受理投诉及调查、处置职场性骚扰事件?
19、《民法典》对用人单位的名誉权有哪些保护性规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如何运用《民法典》加强对企业名誉权的保护力度?
20、企业员工执行职务时导致他人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承担责任?民法典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21、《民法典》实施后,企业员工因执行职务导致他人损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如何确保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追偿权?
22、《民法典》实施后,被派遣的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是用工单位承担责任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
23、《民法典》对自担风险有哪些规定?员工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的,单位承担责任吗?
24、员工持有单位配发的设备不予归还,单位可否依据民法典规定的行使“自助行为”?在此情况下单位采取扣留该员工财物等措施是否合法?
25、单位如何依据民法典防范员工侵害单位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单位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是否违法?
26、《民法典》对企业分支机构用工责任的承担有哪些具体规定?
27、用人单位设立过程中产生劳动争议,承担用工责任的主体是谁?
28、《民法典》规定了“公序良俗”,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9、民法典规定,劳动者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保密费?
30、《民法典》实施后,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在此情况下企业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31、《民法典》下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32、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宣告劳动者失踪吗?民法典关于申请宣告劳动者失踪具体应履行哪些程序?
33、劳动者失踪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和停发工资吗?
34、民法典和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及因公死亡的规定有哪些?对企业用工关系由哪些影响?
3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协议,但劳动者以对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会支持吗?提出撤销该协议是否有期限要求?
36、民法典实施后,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有效?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37、民法典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38、《民法典》规定的时点与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时点是否一致?如果有冲突,以哪一个为准?
39、《民法典》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在送达程序上有哪些最新规定?
40、《民法典》实施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有效吗?两者如何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3600元 (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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