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下企业合同管理、制作、审查暨法律风险防控操作实务(北京,9月17-18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
北京,2020年9月17-18日;成都,2020年9月24-25日
贵阳,2020年10月17-18日;杭州,2020年10月24-25日
西安,2020年11月6-7日;成都,2020年11月19-20日
上海,2020年11月28-29日;重庆,2020年12月10-11日
北京,2020年12月24-25日;海口,2021年1月9-10日
昆明,2021年1月19-20日
【培训地点】北京、成都、贵阳、杭州、成都、上海、重庆、海口、昆明
【培训对象】各单位总经办、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纪监监察部、审计监察部、招投标、采购总监/经理、销售总监/经理及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等。
【课程背景】
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中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较低,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居高不下。加强合同订立,通过合理、充分的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尤其是合同审查尤为必要。同时,企业法务人员在合同草拟、签订、审查、管理时也必须考虑涉及的税收要素及其税务处理问题。从合同谈判、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均离不开企业法务人员及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同时对企业法务人员及法律顾问专业化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而《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肯定将对合同实务产生重要影响。
《民法典·合同编》及《九民会议纪要》颁布的背景下,企业合同审查到什么程度、什么标准,才算是合格?实务中的合同案例,对企业合同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应当如何约定?如何玩转电子合同?企业担保合同纠纷审判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民商事合同审判中尤其是新冠疫情下的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因此为了配合《民法典·合同编》法条的实施, 中心倾力打造《民法典》“合同编”下企业合同管理、制作、审查暨法律风险防控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将为您整合合同制作、审查与合同管理的标准流程及全面知识,分析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要点。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立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争议问题
1、合同法与债法总则的关系
2、完善合同订立规则
3、关于合同效力
4、谈判中的允诺能否视为合同条款
5、完善合同履行制度
6、确认情事变更制度
7、完善合同解除制度
8、完善违约责任规则
9、协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间的关系
(二)《民法典·合同编》“分则”部分重点难点问题
1、典型合同的类型设置问题
2、典型合同的编排顺序问题
3、典型合同的民商定性问题
4、关于典型合同的设置标准问题
5、典型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
6、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7、保证合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8、保理合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不同商业交易背景下,合同制作、审查与谈判重点
1、为什么要制作合同
2、合同制作的核心难题
3、合同制作的法律作业性质
4、如何将合同法改为合同
5、合同制作与审查基本功
6、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
7、交易结构与合同设计
8、合同类型、当事人和合同语言
9、法律(合同)谈判
10、合同与意向书、备忘录等缔约阶段文件的区分
(四)《九民纪要》解读——从合同起草与审查的角度
1、《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的适用
2、合同无效、不成立、生效
3、合同解除
4、违约金过高问题
5、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6、民间借贷合同
7、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8、让与担保和以物抵债
9、撤销权的行使
10、担保类合同若干重要问题
11、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其履行
12、公司类合同
13、《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适用
14、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九民会议纪要》视角下的“合同通用条款制作与审查”
1、定义条款
2、列举条款
3、合同目的条款
4、风险与提示
5、违约行为
6、违约金、定金
7、陈述与担保
8、履行抗辩权
9、解除条款
10、情势变更条款
11、验收条款
12、保密条款
13、生效条款
14、债权转让条款
15、风险负担
16、争议解决
17、价金及其支付条款
18、权利申明条款
19、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六)电子合同若干重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
1、电子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
2、电子买卖合同效力
3、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
4、免责条款的使用和法律限制
5、电子合同履行瑕疵
6、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
7、电子合同终止、解除、违约
8、电子合同陷阱和欺诈的防范
(七)新冠疫情下商事合同纠纷应当关注的法律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1、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新冠疫情对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类型的影响及法律性质、处理原则
3、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问题
4、新冠疫情下商事纠纷中的时效及程序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A.2980元/人;B:498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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