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与采购合同纠纷的防范与善后培训(深圳,12月3-4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w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深圳,2022年10月29-30日;深圳,2022年12月3-4日
【培训地点】深圳
【培训对象】高层管理者、采购部门、品管部门、设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背景】
采购合同的纠纷在各个企业单位都多多少少发生过,并且还将继续发生。它大量的消耗着公司采购团队的工作精力,也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伤害。如何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合同(订单)的纠纷?一旦发生,能否高效的妥善解决纠纷?这是我们每位采购职业经理人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技巧和方法。本课程结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采购合同的各项难点问题深入讲解一一剖析
【课程收益】
■采购合同的有效形式有哪几种?
■“合同当事人”会出什么问题?
■“合同标的”会有什么风险和纠纷?
■“合同的数量”如何约定?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与验收”如何明确?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的纠纷防范及善后
■如何做好合同违约的认定与追究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采购合同纠纷?
■不同类型采购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
【课程所要解惑的疑点】
口头约定有效吗?签订单好还是签合同好?采购发出的询价函算不算数?签了字的合同能否反悔?格式合同能否被修改?编写合同时,哪些不能漏写?采购经理的签字有效吗?采购蔬菜时,合同的蔬菜如何明确?合同的数量是以收货时的为准,还是以若干周后的使用时为准?无法用文字描述的标的物质量如何验收?合同中不写固定价格可以吗?公司高层愿意采购部付预付款吗?供应商愿意赊账吗?发票搞不好会不会耽误事?原材料造成食物中毒,它算违约还是侵权?过场性招标,采购方违的什么约?签合同后,供应商拒绝履行算违约吗?供应商违约后,挑着用的后果是什么?录音有效吗?采购发过律师函吗?收到律师函怎么办?仲裁好还是诉讼好?招投标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工程合同能否转包?定制的物品,供应商没有达到要求,是否算违约?服务性合同,如何界定违约?运输合同中,运输商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供应方是自然人时,如何防范纠纷?
【值得学员参训的理由】
■公开课课程是“产品说明书”式的培训。授课的重点在于现场听得懂、课后想得起、工作中能照着干。
■授课内容经过十多年的提炼和升华。信息量大、干货多。授课过程中废话少。
■授课讲师既有丰富的职场阅历,又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再加上风趣、幽默的语言魅力。学员享受听课的过程。
■学员手册含金量高。公开课课程的学员手册为填空式手册。老师讲授的核心内容,学员都能记录下来,或者必须记录下来。使得学员听课过程中无法走神。
■讲师授课职业、严谨、守时。
■同行交流机会难得。凡参加公开课课程培训的学员,都可以加入学员交流群(群员满额为2000人)。与往届各地的同行分享交流职场经验和信息。
【现场答疑】
请学员将目前工作上遇到的与本课题相关的实际问题,写在A4纸上,提前交给授课讲师。讲师将在授课过程的相应环节中,适时回答学员的问题,或组织学员相互交流与分享。
【课程大纲】
第一讲:采购合同的有效形式有哪几种?
第一节:采购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
■口头协议有效吗?
■口头协议案例
■口头形式的优缺点
■要式合同案例
■如何防范‘口头协议’的纠纷
■合同的书面形式
■订单的利与弊
■订单的适用条件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必须采用“要式合同”的合同类型
第二节: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什么是‘要约’与‘要约邀请’
■询价函案例
■如何避免对询价函的误解
■售楼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三节: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合同无效案例
■合同不生效的情况
■什么是重大误解和有失公平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如何赔偿对方
■合同解除的方式
第四节:“格式合同”合规吗?
■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案例
■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
■哪些格式条款无效
第五节:如何编写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该用哪方的版本
■采购合同编写范本
■如何判定是否违约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他特别约定
■合同的法定义务
■合同没有约定怎么办
■撰写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公司法律顾问对采购合同的审核要点
第二讲:“合同当事人”会出什么问题?
■合同主体与签约主体的区别
■员工签单,公司该买单吗
■“签约主体”审查什么
■合法性案例
■签约主体出问题的后果
■表见代理案例
■如何判定合同主体不合格
■间接代理案例
■合法性包括什么
■如何调查真实性与合法性
■法人的三种类型
■董事长就是法人吗
■合同代理人的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表见代理
■采购方相信对方有代理权的判断依据
■采购方如何防范自身的“表见代理”
■代理商与经销商的区别
■如何区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哪些盖章无效?
第三讲:“合同标的”会有什么风险和纠纷?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合同标的物无法写清的案例
■不同合同标的的风险差异
■编写合同标的注意事项
■合同标的无法明确怎么办?
第四讲:“合同的数量”如何约定?
■重量单位有几种
■验数无法准确的案例
■皮重的几种计算方法
■皮重的案例
■什么是公量
■抽样方法的案例
■什么是溢短装条款
■信用证管理对数量差异的约定
■收货验数时,哪几种最易产生纠纷
■按数量、长度验数的双方约定
■不同验数方式的适用对象
■为什么抽样方法很重要?
■抽样的三类方法
■如何抽样?
■抽样数量及判定标准?
■如何取样?
■小物品如何点数
第五讲:“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与验收”如何明确?
■如何约定标的物质量标准及验收事宜
■质量标准没写好的案例
■合同标的物质量的验收标准有哪些
■“先收后验”和“先验后收”的案例。
■国内贸易的标准类别
■什么是国际贸易的F.A.Q与G.M.Q
■非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如何约定
■质量机动幅度的约定
■什么是AQL
■合同未约定产品质量标准怎么办?
■标的物质量的检测数量如何确定
■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什么是质量异议期间
第六讲:“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的纠纷防范及善后
第一节:采购合同的价格有哪些形式?
■采购合同价格的形式
■FOB案例
■可调价+ GMP
■浮动价格的案例
■成本加酬金
■阶梯价格的案例
■成本加固定费
■FOB与CIF的区别
■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十三类
■价格经常波动的材料如何定价
■阶梯价格
■约定合同价款的注意事项
第二节:采购合同的支付方
式有哪几种?
■采购支付的方式
■抵押的案例
■供应商信不过采购方怎么办
■预付款的案例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担保的案例
■什么是留置
■信用证的案例
■不得抵押的财产
■赊账的案例
■预付款的三种形式
■尾款的案例
■订金与预付款
■定金与押金
■采购方支付预付款的缺点
■采购方为什么要付预付款
■应签哪个“定(订)”
■买卖双方提交第三方担保的好处
■担保方的资格
■什么组织不能做担保人
■商业担保人类型
■银行保函
■如何防范年卡、次卡的风险
■货到付款的风险防范
■信用证与承兑汇票的区别
■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比较
■赊账的好处
■赊账对供应商的风险
■如何让供应商放心赊账
■押尾款的注意事项
■资产性产品成本明细表
第三节:供应商发票的注意事项
■审核供应商发票的要点
■发票问题的案例
■发票会过期吗
■赔款是否能开具发票
■如何规避“先开发票后付款”的法律风险
■预付款发票如何开
■开发票都得征税吗
第七讲:如何做好合同违约的认定与追究
第一节:违约责任
■什么是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的案例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的案例
■违约责任的两大判断原则
■预期违约的案例
■过错责任原则的合同类型
■实际违约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违约责任追究的案例
■合同三阶段的违约认定
■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的免责
■什么是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的两种类型
■预期违约的免责
■合同诈骗与预期违约的区别
■实际违约的表现形式
■违约处罚的两种类型
■补救措施有哪些
■赔偿损失如何约定
■事后(法定)损害赔偿原则
■违约金
■定金的种类
■两种实际违约的责任追究
■不同采购属性下‘一般违约’责任追求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共同违约的责任如何划分
第二节:有效证据
■证据的三大基本要求
■证据的案例
■证据的类别
■录音的案例
■证据的效力(最佳证据原则)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
■鉴定人的条件
■电子数据包括哪些
■如何确保电子数据被司法采信
■对方否认收到电子文件怎么办
■私下录音的合法性
■私下录音作为证据,是否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
第八讲: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采购合同纠纷?
第一节:律师函
■什么是律师函
■律师函的范本
■律师函的作用
■委托人要什么,律师函就能写什么吗
■律师函的主要内容
■律师函的基本要求
■不理会对方律师函的后果
■如何回应对方的律师函
第二节:仲裁
■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途径
■调解的案例
■如何防范私下调解后的反悔
■财产保全的案例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
■什么是商事仲裁
■仲裁的优点
■如何迫使对方参与仲裁
■如何申请仲裁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产保全如何被撤销和解除
■一方不服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不予执行的依据
■仲裁庭的组成
■国际商事争端的仲裁机构
第三节:诉讼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图
■诉讼的案例
■什么是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应诉的案例
■民事诉讼调解原则
■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的区别
■诉讼时效期间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及后果
■什么是集团诉讼
■供应商告我方怎么办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怎么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审理时间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终止及时效
第九讲:不同类型采购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
第一节:招投标管理中的合同风险防范
■《民法典》的合同 与《招投标法》的区别
■招投标有哪两种类型
■招标的案例
■如何实施邀请招投标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
■<< 投标人须知 >>
■招投标的合同管理要点
■联合体投标的要点
■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要求
■招投标法与合同法那个为准
第二节: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防范
■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
■工程转包的案例
■什么是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的条件
■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及防范
■管辖约定的风险防范
■如何设定“诉讼防护墙”
第三节:定制合同的风险防范
■定制合同属于哪种合同
■定制合同的案例
■承揽合同有哪五种类型
■知识产权的案例
■采购方对承揽合同的解除权
■加工承揽合同的风险防范
■技术合同的类别
■无法履约的责任追究
■技术秘密归属的纠纷
■专利申请权的纠纷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第四节:服务类合同的风险防范
■服务性供应商的特点
■物业服务的案例
■服务性供应商的评估指标
■服务合同纠纷的预防
■如何跟踪服务商的服务
■如何评估服务商的服务质量
■乙方人员的劳动纠纷问题
■委托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
第五节:运输合同的风险防范
■运输合同的风险
■运输纠纷的案例
■运输合同主体资信不足包括什么
■运输合同条款不完备
■运输合同的注意要点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承运人的三种权利
■承运方违约赔偿额的约定
■保价运输
■承运人的限额赔偿标准
■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损毁的免责
■没签合同只有运单行吗
■收货人的违约责任
■运输保险应谁购买
第六节:与自然人签合同的风险防范
■公司与自然人签合同的风险防范
■工伤责任的案例
■如何判定是承包合同
■如何判定是承揽合同
■劳务关系的特殊性
【讲师介绍】
孙老师,曼顿培训网()资深讲师。
主要工作经历
黑龙江大学中文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中山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毕业后即进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担任国家公诉人,主要工作职责是行使公诉人职责代表国家对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在检察院工作的十一年里,为数百件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其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达数十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达上百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先进。
2010年辞去公职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为数十家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金融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办理了数百件诉讼、仲裁案件,案件类型涵盖劳动合同纠纷、投融资纠纷、商标纠纷、借贷合同纠纷、采购及销售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投融资纠纷、婚姻、继承等等,还为多个重大投融资项目及基础建设项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的标的额达数百亿元。
专长领域
处理过多宗企业合同纠纷
代理过多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
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在多家企业中担任过高管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45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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