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成都,11月19-20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
长沙,2020年11月6-7日;成都,2020年11月19-20日
上海,2020年11月28-29日;重庆,2020年12月10-11日
北京,2020年12月24-25日;海口,2021年1月9-10日
昆明,2021年1月19-20日
【培训地点】北京、成都、上海、重庆、海口、昆明
【培训对象】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高校纪检干部;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财务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办等相关人员。
【课程背景】
纪检监察工作是我党进行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的相继出台实施表明: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精髓要义,从中找立场、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培训学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意识和防范意识,探索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的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培训中心特于2020年在全国各地举办“纪检监察暨审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课程大纲】
(一)纪检监察相关政策解读
1.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思想。
(二)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
1.审查调查程序和方法
2.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
3.谈话取证的策略与方法
4.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界限与认定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策略
5.渎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6.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特征和主要手段
7.新形势下的巡视巡察工作特点、要求及制度建设规范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9.新媒体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
10.纪检监察报宣传报道要求和写作技巧
11.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和信访案件办理
12.监察法理解和适用的若干重要问题
(三)纪检工作创新与效能提升
1.纪检监察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好派驻督查工作
2.如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4.探索日常监督、长期监督模式的创新路径
5.纪检工作中的法律思维方式
6.如何切实有效的提高干部拒腐防败能力
7.纪检干部的心理调适与心理解压
8.监督执纪新规则下证据收集、审查与讯问技巧
9.如何构建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0.办案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技巧
(四)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传导
1.监督全覆盖与管控机构设置
2.责任和压力传导的机制
3.巡视巡察的重要作用
4.巡视巡察与工作检查等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的区别与关系,作好二者有效结
合的探讨
5.巡视巡察结果的运用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A:2980元/人;B:498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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