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乌鲁木齐,7月4-5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
乌鲁木齐,2021年7月4-5日;长沙,2021年8月27-28日
西安,2021年9月11-12日;杭州,2021年10月22-23日
成都,2021年11月26-27日;南宁,2021年12月24-25日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长沙、西安、杭州、成都、南宁
【培训对象】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招标采购、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监察、财务审计、法律、及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监理、勘察设计相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
【课程背景】
国企采购作为公共采购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发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进一步落实发改委16号令和843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为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出台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今年5月20日发布了《国有企业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商务部分),该文本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本《示范文本》为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非招标采购等提供指导和借鉴,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此前发布的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配套使用。
住建部出台《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文件就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这一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民法典》颁布后,最高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这些新文件对新时期的国企采购、造价管理、结算审计等提出了新要求、指出了新方向,一线专业人员需要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文件的精神。为此,特举办“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298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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