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详解与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实战及工程索赔重点、难点应对与风险防范(重庆,3月27-30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
重庆,2021年3月27-30日;厦门,2021年4月17-20日
郑州,2021年5月15-18日;西安,2021年5月29-6月1日
【培训地点】重庆、厦门、郑州、西安
【培训对象】
1、各地方政府有关建设规划、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相关人员;
2、各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建设开发、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
3、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咨询代理等机构负责人。
【课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 “情势变更” 及对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和价款纠纷的解决做了详细规定。民法典出台将对建设工程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标志着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法典化时代”。《民法典》的实施必将促进我国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强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司法解释一、二作废)。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入理解《民法典》实施后对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影响,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针对新政策下建设工程项目的梳理、工程过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会决定举办 “《民法典.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详解与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实战及工程索赔重点、难点应对与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A.2980元/人;B.3980元/人;C.598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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