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本科学历招生简章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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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A类建设高校,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单位、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全国应用型高校联盟发起单位、CDIO工程教育联盟、中国电力高校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溯源于1951年建国初期,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先后成立,三校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上世纪60年代,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升格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三校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三校均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二、招生专业:

高起专:护理

专升本:护理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入学方式:

考生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每年10月中旬考试。考试成绩过分数线,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被我校录取后,即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

四、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教学及学习:

长春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学生完成确定注册并参加入学考试。按所报考专业的课程计划完成课件学习、平时作业、测评考试以及实践环节等。学习方式以院校公告为准。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毕业鉴定合格,由长春科技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证书签章单位:长春科技学院。

七、报名条件:

专科:凡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中专、中技)者均可报名。

本科: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或大专在读),均可报名参加本专业考试。

八、报名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1份;

蓝底数码照电子版1份;

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等。

九、咨询报考:

田老师:1 3 6 6 1 2 0 2 3 84(微信同步)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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