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干部 嘿,有可为? 互帮互助 新疆

ling 2021-1-28 222

       廉为国之本,清为国之根。习总书记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对重大斗争、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的建设建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也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把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为立足之本、为政之根,争做一个廉洁担当的“好干部”。

       有可为,必有可“违”。建设的党组织的干部队伍,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些小微权力,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公然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损公肥私,自己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完全丧失了党性,这不仅违反了党组织规定,更是违法犯罪。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当时刻分清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违”者必究。

       有可为,有可有“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理,如果丧失了敬畏之心,就有可能断送自己的一生,甚至为连累自己的朋友家人。在工作生活中应以党规章制度为标准,端正自己的态度,自觉用党的制度树牢底线,抵抗外界的“诱惑”。是在行动上,时刻固守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有的党员干部虽然没有实际行动,但是在思想任存在着一些腐败的萌芽,一旦被人“忽悠”,就有可能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筑牢自己的堤坝,任他东西南风,我怡然不动。

       有可为,有可必“为”。加强党性锻炼和提高党性修养,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终生课题,也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恒古不变不变课题,要时刻开展党风廉政学习、谈心活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昂扬斗志,提高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良好作风,促使党员干部把生活中压力转化为工作中动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更要有挖骨疗伤的勇气,敢于同党内一切不良作风斗争,除去党内脱离群众的顽固“四风”,抵制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歪风邪气,时刻把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和崇高气节融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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